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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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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权
本说明适用于订购房东方案或积分包的消费者。
您有权在十四天内无需说明理由撤回本合同。撤回期限为自合同订立之日起十四天。
如需行使撤回权,您必须以明确的声明(例如邮寄信件或电子邮件)将您撤回本合同的决定通知我们(Umut Serifler,GuideUs,Weichselstrasse 29, 10247 Berlin, Germany,电子邮件:umut@umuts.dev)。您可以使用下方的撤回表格范本,但并非必须。
只要您在撤回期限届满前发出行使撤回权的通知,即视为遵守了撤回期限。
撤回的后果
如果您撤回本合同,我们应毫不迟延地、最迟在收到您撤回本合同通知之日起十四天内,退还我们从您处收到的所有款项。除非与您另有明确约定,我们将使用您在原交易中使用的同一支付方式退款;在任何情况下,您都不会因退款而被收取费用。
如果您要求在撤回期限内开始提供服务,则应向我们支付一笔合理金额,该金额与截至您通知我们撤回本合同时已提供的服务占合同约定全部服务的比例相当。
提前失效
对于数字服务合同,如果我们已完全提供服务,且仅在您明确同意并确认知悉合同完全履行后将丧失撤回权之后才开始履行,则撤回权失效。
对于积分包等数字内容,如果您明确同意我们在撤回期限届满前开始履行、确认由此丧失撤回权,且我们已向您提供合同确认,则在我们开始履行后撤回权失效。
目前下单时尚未征求此项同意 [zu bestätigen]。
撤回表格范本
(如您希望撤回合同,请填写并寄回本表格。)
致:Umut Serifler,GuideUs,Weichselstrasse 29, 10247 Berlin, Germany,电子邮件:umut@umuts.dev:
本人/我们 (*) 特此撤回本人/我们 (*) 订立的关于提供以下服务 (*) / 提供以下数字内容 (*) 的合同:
订购日期 (*):
消费者姓名:
消费者地址:
消费者签名(仅限纸质通知):
日期:
(*) 请删去不适用的内容。
office 方案
office 方案仅向 § 14 BGB 意义上的经营者出售。这些方案不享有撤回权,本说明不适用于它们。